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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平按:此篇自篇首至“不得尽期而死矣”,见《灵枢》卷四第十七《脉度篇》。自“肺气通于鼻”至“不得尽期而死矣”,见《甲乙经》卷一第四。自“五脏气心主噫”至“肾主骨”,见《素问》卷七第二十三《宣明五气篇》。自“黄帝问”至“实而不满”,见《素问》卷三第十一《阴阳别论》。自“脑髓骨脉胆”至“实而不满”,见《甲乙经》卷一第三。自“问曰:太阴阳明”至“下先受之”,见《素问》卷八第二十九《太阴阳明论篇》,又见《甲乙经》卷七第一上篇。自“问曰:见真脏”至“帝曰:善”,见《素问》卷六第十九《玉机真脏论篇》,又见《甲乙经》卷四第一上篇。自“问曰:脾病而四肢不用”至末,见《素问·太阴阳明论》,又见《甲乙经》卷九第六。又按:《素问·玉机真脏论》新校正云:“详自黄帝问至帝曰善一段,全元起本在第四卷《太阴阳明表里篇》中,王冰移于此。”据此,则《太素》与全元起本同,惜全本已亡,无从查究耳。

    五脏常内阅于上,在七窍。

    阅,余说反,简也。其和气上于七窍,能知臭、味、色、谷、音等五物,各有五别也。

    平按:“在七窍”《灵枢》作“七窍也”。

    肺气通于鼻,鼻和则鼻能知臭香矣;

    肺脉手太阴正别及络皆不至于鼻,而别之入于手阳明脉中,上侠鼻孔,故得肺气通于鼻也。又气有不循经者,积于胸中,上肺循喉咙而成呼吸,故通于鼻也。鼻为肺窍,故肺气和者,则鼻得和气,故鼻知臭香。《素问》言有五臭,经无五香。香,脾之臭也。

    平按:“鼻和”《灵枢》作“肺和”。“臭香”《甲乙》作“香臭”。

    心气通于舌,舌和则舌能知五味矣;

    舌虽非窍,手少阴别脉循经入心中,上系舌本,故得心气通舌也。《素问》赤色入通于心,开窍于耳者,肾者水也,心者火也,水火相济,心气通耳,故以窍言之,即心以耳为窍。又手太阳心之表,脉入于耳中,故心开窍在于耳也。

    平按:“舌和”《灵枢》作“心和”。

    肝气通于目,目和则目能辨五色;

    肝脉足厥阴上颃颡也,连目系,故得通于目系。

    平按:“目和”《灵枢》作“肝和”。《甲乙》“辨”作“视”。

    脾气通于口,口和则口能知五谷矣;

    脾足太阴脉上膈侠咽,连舌本,散舌下,故得气通口也。谷有五味,舌已知之,五谷之别,口知之也,故食麦之者,不言菽也。

    平按:“口和”《灵枢》作“脾和”。《甲乙》“知”作“别”;“谷”下有“味”字。注“麦之”,“之”字疑衍。

    肾气通于耳,耳和则耳能闻五音矣。

    手足少阳、手足太阳及足阳明络皆入耳中。手少阳、足少阳、手太阳,此三正经入于耳中。足太阳脉在耳上角,又入脑中,即亦络入于耳。足阳明耳前上行,亦可络入耳中。手阳明络别入耳中。计正经及络手足六阳皆入耳中。经说“五络入耳中”,疑足太阳络不至于耳也。

    平按:“耳和”《灵枢》作“肾和”。

    五脏不和则七窍不通,六腑不和则留为痈疽。

    五脏主藏精神,其脉手足六阴,络于六腑,属于五脏。六腑主贮水谷,其脉手足六阳,络于五脏,属于六腑。七窍者,精神户牖也。故六阴受邪入脏,则五脏不和,五脏不和,则七窍不通利也。六阳受邪入腑,则六腑不和,六腑不和,则阳气留处处为痈疽。

    平按:“七窍”《甲乙》作“九窍”。“留为痈疽”《甲乙》作“留结为痈”,《灵枢》无“疽”字。注“处处”,下“处”字疑衍。

    故邪在腑则阳脉不利,阳脉不利则气留之,气留之则阳气盛矣。

    故外邪循脉入腑,则腑内不调,流于阳脉,阳脉涩而不利,阳气留停,不和于阴,故阳独盛也。

    平按:“不利”《灵枢》、《甲乙》作“不和”。

    阳气大盛则阴脉不利,阴脉不利则气留之,气留之则阴气盛矣。阴气大盛,则阳气弗能营也,故曰关。

    阴气和阳,故阴气和利也。阳气盛不和于阴,则阴气涩也。阴气涩而停留,则阴气独而盛也。阴脉别走和阳,故阳得通也。阴既独盛不和于阳,则阳气不能营阴,故阴脉关闭也。

    平按:“阳气大盛”《甲乙》作“邪在脏”三字。“不利”《甲乙》作“不和”。“气留”两“气”字,《灵枢》、《甲乙》均作“血”。“弗能营”《甲乙》作“不得相营”。

    阳气大盛,则阴气弗得营也,故曰格。阴阳俱盛,弗得相营也,故曰关格。

    阳气独盛,不和于阴,则阴脉不能营阳,以阳拒格,故名格。

    平按:自上节“故曰关”及本节“阳气大盛,则阴气弗得营也”,《甲乙》无。

    关格者,不得尽期而死矣。

    阴阳脉有关格,即以其时与之短期,不可极乎天寿者也。

    五脏气:心主噫,肺主咳,肝主语,脾主吞,肾主欠。

    噫,乙戒反,饱满出气也。五脏从口中所出之气,皆是人常气之变也。《素问》肾主嚏,不同也。

    平按:“五脏气”《素问》作“五气所病”。五“主”字,《素问》均作“为”。

    “欠”下,《素问》有“为嚏”二字。

    六腑气:胆为怒,胃为气逆、为哕,小肠大肠为泄,膀胱不约为遗溺,下焦溢为水。

    皆是六腑之气所变之病。《素问》胃为逆气为恐,肠为泄,膀胱不利癃遗溺也。

    平按:《素问》无“六腑气”三字;“胆为怒”在“遗溺”下;“为哕”下有“为恐”二字;“小肠大肠”作“大肠小肠”;“为泄”下有“下焦溢为水”五字;“膀胱”下有“不利为癃”四字;“遗溺”下无“下焦溢为水”五字。

    五并:精气并于肝则忧,并于心则喜,并于肺则悲,并于肾则恐,并于脾则畏,是谓精气并于脏也。

    精,谓命门所藏精也,五脏之所生也。五精有所不足,不足之脏虚而病也。五精有余,所并之脏亦实而病也。命门通名为肾,肝之母也,母实并子,故为忧也。心为火也,精为水也,水克于火,遂坏为喜。肺为金也,水子并母,故有悲怜。精并左肾,则肾实生恐。脾为土也,水并于土,被克生畏。《素问》精并于脾,消息生饥。如是相并为病,乃有无穷,斯为阴阳五行之变也。

    平按:《素问》“五并”作“五精所并”;心、肺、肝、脾、肾,以次为序,与此不同。“是谓精气并于脏”句,作“是谓五并,虚而相并者也”。注“左肾”,袁刻作“于肾”。

    五恶:肝恶风,心恶热,肺恶寒,肾恶燥,脾恶湿,此五脏气所恶。

    东方生风,风生于肝,肝之盛即便恶风。以子从树生,子生多盛,必衰本树,相生之物,理皆然也,故肝恶风也。南方生热,热从心生,故心恶热也。《素问》曰:西方生燥,燥生于肺。若尔,则肺恶于燥。今此肺恶寒、肾恶燥者,燥在于秋,寒之始也;寒在于冬,燥之终也。肺在于秋,以肺恶寒之甚,故言其终;肾在于冬,以肾恶燥不甚,故言其始也。

    中央生湿,湿生于脾,以其脾感,故恶湿也。

    平按:《素问》“五恶”作“五脏所恶”。心、肺、肝、脾、肾,仍以次为序。“此五脏气所恶”句,作“是谓五恶”。又新校正节引此注,自“肺恶燥”至“言其始也”止。

    五液:心主汗,肝主泪,肺主涕,肾主唾,脾主涎,此五液所生。

    汗者水也,遍身腠理之液也,心者火也,人因热饮热食,及因时热蒸于湿气,液出腠理,谓之汗也。肝通于目,目中出液,谓之泪也。肺通于鼻,鼻中之液,谓之涕也。肾脉足少阴,上至颃颡,通出口中,名之为唾,故肾主唾也。脾足太阴脉,通于五谷之液,上出廉泉,故名为涎。

    平按:《素问》“五液”作“五脏化液”。心、肺、肝、脾、肾,仍以次为序;五“主”字均作“为”;“此五液所生”句,作“是谓五液”。

    五藏:心藏神,肺藏魄,肝藏魂,脾藏意,肾藏精志。

    五藏,财浪反。肾有二枚:左箱为肾,藏志也;在右为命门,藏精也。

    平按:“五藏”《素问》作“五脏所藏”。“精志”,“精”字《素问》无。新校正云:“按上善云:肾有两枚:左为肾,藏志;右为命门,藏精。”与此正合。

    五主:心主脉,肺主皮,肝主筋,脾主肌,肾主骨。

    平按:“五主”《素问》作“五脏所主”。“肌”《素问》作“肉”。

    黄帝问于岐伯曰:余闻方士,或以脑髓为脏,或以为腑;或以肠胃为脏,或以为腑。敢问更相反,皆自谓是。不知其道,愿闻其说。

    方,道也。异道之士,所说脏腑不同。脑、髓、骨、脉、胆及女子胞,此六或有说之为脏,或有说之为腑。胃、大肠、小肠、三焦、膀胱,此五或有说之为脏,或有说之为腑。所说脏腑相反,何者为真?

    平按:《素问》“黄帝问”下无“于岐伯”三字。

    岐伯曰:脑、髓、骨、脉、胆、女子胞,此六者,地气所生也,皆藏于阴而象于地,故藏而不写,名曰奇恒之府。

    胞,豹交反,生儿裹也。地主苞纳收藏,脑髓等六法地之气,阴脏不泻,故得名脏;以其聚,故亦名腑。腑,聚也。此本非是常腑,乃是奇恒之腑,奇异恒常。

    平按:“六者”二字原缺,谨依《素问》补入。“写”《甲乙》作“泻”,下同。

    夫胃、大肠、小肠、三焦、膀胱者,天气之所生也,其气象于天,故写而不藏,此受五脏浊气,故名曰腑。

    天主输泄风气雨露,故此五者受于五脏糟粕之浊,去①于天气,输泻不藏,故是恒腑。唯有五者,以胆一种,藏而不泻,割入奇腑,是肝之表,故得名腑也。

    平按:《素问》“膀胱”下有“此五”二字;“故名曰腑”作“名曰传化之腑”,《甲乙》同。

    ①“去”,人卫本注曰:据前段杨注“法地之气”,当作“法”,与经文“象”字义合。

    此不能久留,输泻魄门,

    并精□□之处,谓之魄门。此五之中,三焦亦能输泻精气于魄门也。

    平按:“输泻”下,《素问》、《甲乙》有“者也”二字,“魄门”二字属下节。

    亦为五脏使,水谷不得久藏。

    五脏在内为主,六腑在外为使,使之行于水谷也。

    所谓五脏者,藏精神而不泻者也,故满而不能实。

    精神遍于脏中不离,故不泻而满也。虽满常虚,故不实。

    平按:“精神”《素问》作“精气”。新校正云:“接全元起本及《甲乙经》、《太素》精气作精神。”与此正合。

    六腑者,实而不能满。所以然者,水谷之入口则胃实而肠虚,食下则肠实而胃虚,故曰实而不满。

    肠胃更满,故为实也;更虚,故不满也。饱食未消,肠中未有糟粕,即胃实肠虚也;食消以下于肠,胃中未有食入,即肠实胃虚也。以其胃虚,故气得上也;以其肠虚,故气得下也。气得上下,神气宣通,长生久视。

    平按:“六腑者”下,《素问》、《甲乙》均有

    “传化物而不藏”句。

    问曰:太阴、阳明,表里也,脾胃脉也,生病异何也?

    足太阴足阳明脾胃二脉,诸经之海,生病受益以为根本,故别举为问也。

    平按:“太阴”上,《甲乙》有“足”字。“表里”上,《素问》、《甲乙》有“为”字。“生病异”《甲乙》作“生病异者”,《素问》作“生病而异者”。

    答曰:阴阳异位,更虚更实,更逆更顺,或从内,或从外,所从不同,故病异名。

    太阴为阴,阳明为阳,即异位也。春夏阳明为实,太阴为虚;秋冬太阴为实,阳明为虚。即更虚实也。春夏太阴为逆,阳明为顺;秋冬阳明为逆,太阴为顺也。手三阴,从内向外也;手三阳,从外向内也。足之三阴,从内向外②;足之三阳,从外向内也。十二经脉阴阳六种不同,生病固亦多也。

    平按:“更实更虚,更逆更顺”《素问》作“更虚更实,更逆更从”。又按:《素问》新校正所引杨注,与此正合。

    ②“从内向外”,萧本误作“从外向内”。今据仁和寺本改。

    黄帝曰:愿闻其异状。

    问其病异。

    答曰:阳者,天气也,主外;阴者,地气也,主内。故阳道实,阴道虚。

    阳为天气主外,故阳道实也。阴为地气主内,故阴道虚也。

    故犯贼风虚邪者,阳受之;食饮不节,起居不时者,阴受之。

    风寒暑湿虚邪外入腠理,则六阳之脉受之。饮食男女不节,则六阴受之。

    平按:《甲乙》“阳受之”下有“则入腑”三字;“阴受之”下有“则入脏”三字,本书在下。

    阳受之则入六腑,阴受之则入五脏。

    六阳受于外邪,传入六腑;六阴受于内邪,传入五脏也。

    入六腑则身热不时卧,上为喘呼;

    六腑阳气在外,故身热也。阳盛昼眠不得至夜,故不时卧也。阳气盛于上,故上为喘呼也。

    平按:“不时卧”《甲乙》作“不得眠”。

    入五脏则□满闭塞,下为飧泄,久为肠澼。

    阴邪在中,实则□胀肠满,闭塞不通,虚则下利肠澼。

    故喉主天气,咽主地气。

    肺为天也,喉出肺中之气呼吸,故主天;脾为地,咽出脾胃噫气,故主地。

    故阳受风气,阴受湿气。

    风从上下,故阳受之;湿从下上,故阴受之。

    故阴气从足上行至头,而下循臂至指端;阳气从手上行至头,而下至足。

    足三阴脉,从足至头,走头下胸,横出腋下,循臂至指端,为手三阴脉也。变为手三阳脉,从手指端上行至头,下行至足,为足三阳。阴阳相注,如环无端。

    平按:两“下”字下,《素问》、《甲乙》均有“行”字。

    故曰:阳病者,上行极而下行;阴病者,下行极而上行。故伤于风者,上先受之;伤于湿者,下先受之。

    阳病者,三阴之脉上行至头极已为阳,受风热已下行;阴病者,三阳之脉下行至足极已为寒,受寒湿已上行。故伤风上先受之,伤湿下先受之。

    平按:“而下行”、“而上行”,两“行”字,《素问》、《甲乙》无。注“风热已”,“已”字袁刻作“矣”。

    问曰:见真脏曰死,何也?

    无余物和杂,故名真也。五脏之气皆胃气和之,不得独用。如至刚不得独用,独用即折,和柔用之即固也。五脏之气,和于胃气,即得长生;若真独见,无和胃气,必死期也。欲知五脏真见为死、和胃为生者,于寸口诊手太阴,即可知之也。见者如弦是肝脉也,微弦为平好①也。微弦,谓弦之少也,三分有一分为微,二分胃气与一分弦气俱动,为微弦也。三分并是弦气,竟无胃气,为见真脏也。见真脏死,其理至妙,请陈其理,故曰何也。

    平按:《素问》新校正引此注甚详。

    ①“好”,人卫本注曰:《素问·玉机真脏论》新校正引作“和”,于义为长。

    答曰:五脏者皆禀气于胃,胃者五脏之本也。五脏不能自致于手太阴,必因于胃气,乃能至手太阴。

    胃受水谷,变化精气而资五脏,故五脏得至手太阴寸口,见于微弦也。

    故五脏各以其时,自为而至手太阴。

    五脏主于五时,至其时也,其脏有病之甚者,胃气不与之居,不因胃气,以呼吸之力,独自至于太阴寸口,见于真弦也。

    平按:“自”字原缺,谨依《素问》补。注“不与之居”,别本“居”作“俱”。

    故邪气胜者精气衰。

    真脏脉弦不微,无胃气者,则知肝病胜也。肝病邪胜,则胃谷精气衰。

    故病甚者,胃气不能与之俱至于手太阴,故真脏之气独见。独见者,为病胜脏也,故曰死。黄帝曰:善。

    真见病甚,故致死也。

    平按:自“问曰:见真脏”至此,新校正谓:“全元起本在《太阴阳明表里篇》中,此乃王氏所移。”今检《素问·太阴阳明论篇》,前后均在此篇,惟此一段在《玉机真脏论》中,其为王氏所移益信。

    问曰:脾病②而四肢不用何也?

    五脏皆连四肢,何因脾病独四肢不用也?

    平按:“脾”字原缺,谨依《素问》补入。

    ②“病”,萧本误作疾。今据仁和寺本改。

    答曰:四肢皆禀气于胃,而不得径至,必因于脾乃得禀。今脾病,不能为胃行其津液,四肢不得禀水谷气,气日以衰,脉道不利,筋骨肌肉皆无气生,故不用焉。

    土旺四季,四季皆有土也;脾长四脏,四脏皆有脾也。何者?四肢百体禀气于胃,胃以水谷津液资四肢。当用资四肢之时,胃气不能径到四肢,要因于脾,得水谷津液营卫之

    气,营于四肢,四肢禀承,方得用也。若其脾病脉道不通,则筋骨肌肉无气以生,故不用也。

    平按:“径至”,袁刻误作“俱至”,《素问》作“至经”,新校正云:“《太素》至经作径至,杨上善云:胃以水谷资四肢,不能径至四肢,要因于脾,得水谷津液,营卫于四

    肢。”与此注合。“不利”《甲乙》作“不通”。“皆无气生”《素问》作“皆无气以生”,《甲乙》同。

    《甲乙经》问曰:脾之不主时何也?答曰:脾者土也,治中央,常以四时长四脏,各十八日寄治,不得独主时,脾脏有常著土之精也。

    四脏之本,皆为土也。十八日用,故曰寄也。著,澄略反,在也。脾脏在土之精妙也。

    平按:“治中央”《甲乙》作“土者中央”。“不得独主时”《甲乙》无“得”字,《素问》作

    “不得独主于时也”。“脾脏有常著”《甲乙》作“脾者土脏常著胃”,《素问》作“脾脏者常著胃”。

    土者,主万物而法天地,故上下至头足,不得主时。

    土为万物之质,法于天地,与万物为质,故身与头手足为体,身不别主时。

    平按:“主”《素问》、《甲乙》作“生”。“天地”,“天”字、“主时”二字原缺,谨依《素问》、《甲乙》补。

    问曰:脾与胃也,以膜相逆耳,而能为之行津液何也?

    脾阴胃阳,脾内胃外,其位各别,故相逆也。其别异,何能为胃行津液气也?一曰相连,脾胃表里阴阳,募既相假,故曰相连也。

    平按:“以募相逆”《素问》作“以膜相连耳”。新校正云:“按《太素》作以募相逆,杨上善云:脾阴胃阳,脾内胃外,其位各异,故相逆也。”又注“故相”下,原钞缺二字,依新校正所引,应作“逆也”二字。袁刻“相”上脱“故”字;“逆”下脱“也”字。又注“阴阳募”,袁刻“暮”误作“前”。

    答曰:足太阴,三阴也,脉贯胃属脾络嗌,故太阴为之行气于三阴。

    嗌,于未①反,咽也。足太阴脉贯胃属脾,上行络嗌,其气强盛,能行三阴之脉,故太阴脉得三阴名也。

    平按:“脉”上,《素问》、《甲乙》有“其”字。

    ①“未”,萧本误作“末”。今据仁和寺本改。

    阳明者表也,五脏六腑之海也,亦为之行气于三阳。脏腑各因其经而受气于阳明,故为胃行其津液。四肢不得禀水谷之气,日以益衰,阴道不利,筋骨脉肉皆毋气以主,故不用焉。

    阳明为阴阳脏腑之海,五脏六腑各因十二经脉受气于阳明,故经脉得为胃行津液之气。四肢禀承四肢得□□经脉不□阳明,则阴脉不通,筋骨脉肉无气以主也。

    平按:“阳明者表也”,“者表”二字原缺,谨依《素问》、《甲乙》补入。“水谷”下《素问》、《甲乙》无“之”字。“日以益衰”《甲乙》作“气日以衰”。“脉肉”二字原缺,《素问》、《甲乙》作“肌肉”,依本注应作“脉肉”。